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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室工作考核办法

【文章来源:办公室】   【发布人: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6-06-28 00:00:00】   【点击量:

 

为明确处室工作目标,加强处室效能建设,激发处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围绕处室职责分工,实施目标考核管理,明确考核标准、考核程序和考核主体,力争考核结果能客观全面反映工作状况。

2、坚持以定量考核为主的原则。制定考核细则,明确考核项目的标准和分值,明确加分和扣分的标准,量化计分,增加考核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坚持有效激励原则。考核结果作为处室负责人评先的重要依据。

4、鼓励工作创新的原则。鼓励处室创新工作举措,并将其作为重要的考核项目。

二、考核对象

学校各中层处室(含团委)。

三、考核的组织领导

成立处室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党支部委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党支部和校长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

四、考核办法和程序

考核工作采取过程检查和期末评价相结合、处室自查和学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上学期末初评,每学年度末总评。

1、过程检查、统计

由考核领导小组安排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内容包括办公室卫生、人员在岗情况、工作效能等,检查时形成记录,按要求通报;办公室对参加行政例会、计划总结、任务落实、对外宣传等进行统计,期末汇总评分。

2、民主测评

每学期期末,依据教代会民主评议中层以上干部中部门主要负责人得分,折合成20分计入总评分。

3、期末考核

1)处室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过程检查、统计结果,形成相关项目量化评分,收集处室自评表(自评分)。

2)召开处室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处室负责人作目标完成和创新举措情况的陈述(必要时,呈现相关材料),领导小组对照考核细则对各处室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去除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

3)处室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考核得分,并得出学期总评分。

4、学年度总评

取两学期总评分的平均值,得出学年度总评分。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按考核总评分,前3名为先进处室,每学期初评,每学年度总评;未评为先进但总评分在80分以上的,按对应的考核项目,评为文明处室、创新处室。颁发奖状并进行奖励。

2、学年度考核在末位,发生责任事故或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影响,且总评分在75分以下的,处室主要负责人当年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级,并由分管领导负责进行提醒谈话。2016122日校长办公会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