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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繁昌县职教中心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芜湖机械工程学校】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5-10-28 00:00:00】   【点击量:

繁昌县职教中心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繁昌县职教中心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会议主题

专题组织生活会以“为民 务实 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以“红脸 出汗 有辣味”为标准,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进一步查摆、解决问题,努力使本支部全体党员都受到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进一步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为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群众工作本领打牢思想基础,真正达到“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

二、会前准备

1.认真组织学习。印发教育实践活动提示单(六),组织广大党员进一步学习党章,学习各级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和讲话精神,让广大党员明确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和方法。

2.制定会议方案。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局党委总体要求和工作安排,制定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明确会议的议程和具体操作办法。对照前期收集的意见和建议,集体把脉会诊,一项一项讨论分析,找准找实支部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支部对照检查材料。

3.开展谈心谈话。党组织负责人与每名党员都要谈心,针对老弱病退休党员,要上门谈心,主动通报活动情况,对家在外地的老党员,通过电话沟通,要求党员彼此之间也要谈心。通过谈心谈话达到以下目的:(1)帮助工作思想上存在问题的党员提高认识、正视问题;(2)与平时有分歧、有疙瘩的同志消除隔阂、增进了解;(3)帮助青年党员提高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

4.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中层以上党员干部都要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严格遵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剖析自身存在的具体问题,深挖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针对具体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支部要对每一份对照检查材料严格审核,支部主要负责人亲自审阅,并指出存在的问题,支部审核合格后,上报局党委活动指导组。

三、召开支委扩大会,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支部书记代表支部班子作对照检查。

2、班子其他成员对支部的对照检查提出意见、认领责任。

3、支部书记带头对照检查、自我批评,班子成员逐一对其开展批评。

4、班子成员逐一对照检查、自我批评,其他成员对其开展批评。

5、批评结束后,支部书记作简要表态。

四、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批评和自我评以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1.时间安排。根据教育局党委教育实践活动具体安排,在完成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等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对照检查材料审核情况,报局党委确定具体开会日期。拟报告8月27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完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2.参会人员。本支部全体党员,邀请局党委指导组参加。对行动不便、家在外地的党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   

3.会议程序。专题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具体程序:

(1)支部书记通报支部班子的对照检查情况。

(2)支部书记带头作对照检查,进行个人自评。

(3)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对照检查开展评议、提出批评意见。

(4)全体党员对支部书记提出批评意见。

(5)党员自评。每个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实事求是地作出自我评价,主要讲问题、不足及努力方向。自评情况填写在《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中“个人总结”栏内。

(6)党员互评。党员自评后,其他党员开展批评帮助,主要摆问题、提意见,不泄私愤,不搞人身攻击。对提出的一些具体问题,会后调查回复,不在生活会上讨论纠缠。

(7)支部书记对全体党员逐一进行点评。

(8)民主测评。重点要围绕履行党员义务、履行岗位职责等开展评议。

(9)现场点评。测评结束后,局党委指导组领导对会议情况进行点评,对加强党支部建设、改进作风等提出要求。

对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专项报告报局党委。

四、民主评议

1.评议对象。为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也参加但不定等次。

2.评议内容。要对照《党章》要求和党员标准,重点围绕履行岗位职责、按期缴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等开展评议。

3.评议步骤。

一是党员自评。党员个人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自查自纠,找准存在的问题及根源,明确努力方向。

二是党员互评。其他党员开展批评帮助,主要摆问题、提意见。

三是民主测评。邀请群众代表参加,发放民主测评表,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照“好”、“一般”、“差”三种情况,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三种情况不受名额或比例限制,测评情况一般由组织掌握。

四是组织评定。召开支委会,党支部根据民主评议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参考群众评议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审定后,及时向党员本人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存入党员档案。

五是结果运用。对评定为“好”的党员,党支部要以适当方式进行表扬;对评定为“一般”的党员,要进行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督促其整改。对评定为“差”的党员,要针对评议中查找出来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促其限期改正。对那些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要逐一研究并落实教育帮助的具体措施,明确专人结对帮教。经教育仍未转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

五、组织领导

1.明确“第一责任人”。支部主要负责同志是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切实履行职责。

2.及时向指导组请示汇报。活动方案、对照检查材料、会议议程、评议结果等及时汇报,严格按照局党委指导组的指示开展工作。

3.整改落实、接受群众监督。针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查摆出来的问题和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制定整改方案,班子及成员制定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做到所有需要整改的事项目标明确、措施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