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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芜湖市第十一批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人:高双余】 【发布时间: 2025-11-07 09:00:35】   【点击量:


关于开展芜湖市第五批“卓越教师(学科

带头人)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 ,各直属单位,安师大附中、附小、附幼:

为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加快优秀教师成长步伐,根据《芜湖市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育实施办法( “行知计划” )》(芜市办〔2020 〕30  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芜湖市第五批“ 卓越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芜湖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研室、电教馆、少年宫等具有教师资格、在编在岗且获得过芜湖市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荣誉称号教师或教研员、电教员等。


二、评选标准

参见《芜湖市教育高层次人才分层培养实施方案》附件“ 教育高层次人才分层培养各层次申报对象的资格和遴选条件” 中关于芜湖市中小学市级学科带头人遴选条件(附件 1 )。

1.具有教师职务并担任教学工作的学校(部门)管理人员参加评定,须承担与所任教师职务的学科一致的教学任务,且达到同学科教师三分之一以上的教学工作量,其他各项标准与专任教师相同。

2.省教坛新星,高级教师(小学学段) ,圆满完成援藏、援疆、援川及支援皖北教育任务教师和已取得硕士学位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推荐评定。

3.在同等条件下, 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边远学校的教师和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 教师倾斜;对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和边远学校工作的教师及表现优秀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教师经市级学科带头人资格评定委员会评定,其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工作安排

( 一)各县市区、各直属单位应积极组织本县市区、本单位市级骨干教师认真学习市级学科带头人评选标准,并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

(二)本次拟评选学科带头人 40 名左右。各县市区、各单位市级学科带头人推荐人数按分配名额报送(附件 2 )。

(三)各县市区、各直属单位在推荐市级学科带头人人选时,


要做到坚持标准,严格考评,征求民意,择优推荐。推荐程序不规范,或未经县市区和学校公示的,不得推荐,不具备市级学科带头人条件或师生意见较大的不得推荐。

(四)各县市区、各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市级学科带头人的评选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严格把好推荐人选的条件关和材料审查关,确保推荐质量,对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推荐资格,并视情予以通报批评。

(五)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直属单位在 2025 年 11  月 23日前,将《芜湖市第五批“ 卓越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汇总表》 (附件 3 )和申报人的申报材料(附件 4 、5 ,各类证件、证书只需提供经学校或区县教育局验证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市教科所, 同时报送申报汇总表电子稿,逾期不予受理。请申报教师根据材料目录提供相应材料,在材料袋封面写明申报人的区县、姓名、单位、学段、学科。地址: 市教科所 411  室(中山北路 28号), 联系 人 : 张老师 ,联 系 电话 0553—3836817 。 邮箱wuhujks@163.com。

(七)市级评选。市教育局制定《芜湖市第五批“ 卓越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实施方案》, 根据“ 实施方案” 组织市级评选工作,公布评选结果。


附件:1.芜湖市中小学市级学科带头人遴选条件

2.芜湖市第五批“ 卓越教师(学科带头人) ”名额分配表

3.芜湖市第五批“ 卓越教师(学科带头人) ”评选汇总表

4.芜湖市第五批“ 卓越教师(学科带头人) ”材料目录

5.芜湖市第五批“ 卓越教师(学科带头人) ”评选材料鉴定表


芜湖市教育局
2025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