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wjx】 【发布人:总务处】 【发布时间: 2016-03-22】 【点击量: 】
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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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班级财产包括班级教室内桌椅、多媒体、探头、讲台等和教室外走廊上的物品及相应责任区内的物品。
二、班主任应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财物教育,全体学生都必须妥善保管,倍加爱护,使其不受任何损失。
三、课桌凳由使用人按统一编号负责保管。使用人不得在课桌凳上刻画,损坏桌凳面,如有刻画等,人为损坏现象,保管人应向班主任说明情况,班主任根据情况要求损坏人赔偿。
四、任何人不得在墙上乱涂乱画、踢、踩,如有损坏现象,班主任应查明原因,要求损坏人赔偿。
五、教室门窗玻璃、窗帘、电器设备等,由全体学生保管,如有损坏,班主任及时查明原因,要求损坏人赔偿。
六、学生在离校、放学及下晚自习后应关好所有门窗和电源,如总务处发现有电扇,日光灯等用电设备未关,每次每只按0.1分在考核时扣除。
七、对于人为损坏公共财产的学生除承担所有修理费用外,还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要在学校宣传橱窗曝光亮相,情节严重者取消本年度班级评优资格。
八、学校根据每学期财产管理考核结果,按在校班级数的10%对管理好的班级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