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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芜湖市“赵薇奖学助学基金”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政教处】   【发布人:政教处】   【发布时间:2017-01-11】   【点击量:

关于做好2016年芜湖市“赵薇奖学助学基金”

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关爱贫困家庭学生,激励品学兼优学生立志成才,报效祖国,回报社会,积极为青少年成长办实事,办人民满意教育。同时为弘扬芜湖籍青年演员赵薇热爱家乡、关心教育的优秀品质,根据市教育局芜教德〔2017〕1号文件精神,2016年继续在我县开展“赵薇奖学助学基金”申报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奖助对象申请条件

(一)助学金申请条件:

1.本县家庭困难的在校中小学生;

2.没有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3.每学期考试成绩符合校方制订的升级和毕业要求;

4.没有享受其他相类似的助学金资助;

5.曾享受过赵薇助学金资助的可继续申报;

(二)奖学金申请条件:

1.本县2016年初中、高中应届优秀毕业生;

2.2016年度在国家级及国家级以上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大赛等活动中特别优秀的及有明显特殊专长的本县学生。

3.2016年度参加省级及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中职学生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三名的本县职高学生。

二、奖助人数及标准

根据《“赵薇奖学助学基金”管理使用办法(暂行)》规定,2016年发放助学金87名,其中分配我县小学3名、中学2名,奖学金若干名:

)全县家庭困难的小学生3名,一次性资助400元/人学年。

(二)全县家庭困难的中学生2名,一次性资助标准600元/人学年。

(三)全市初中、高中应届优秀毕业生7名(其中初中5名,名额分配:市区及四县中考优秀毕业生各1名,每生一次性奖励600元;高中2名,全市文理科优秀毕业生各1名,每生一次性奖励1000元,以市考试中心提供的中高考优秀学生名单及成绩为依据,如遇成绩并列,享受同等奖励)。

(四)获得省级及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中职学生技能竞赛前三名者,每生一次性奖励800元;

(五)国家级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大赛成绩特别优秀者或有明显特殊专长学生,每生一次性奖励1000元;

(六)国际性学科竞赛获奖者和国际科学工程大奖赛获奖者,每生一次性奖励2000元;

奖学金资助人数由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各单位申报的具体情况进行审定。

三、奖学助学基金推荐名额分配

1.凡符合奖学金申报条件,不受推荐名额限制,由各学校负责组织推荐。

2.2016年助学金各校对照申报条件推荐1名,县教育局根据各学校申报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核推荐上报

四、申报方式和程序

1.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本人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证明资料,交所在学校核实。

2.在学校核实的基础上,如确需推荐,申请人应填写《2016年芜湖市“赵薇奖学助学基金”推荐表》(见附件一、二)一式两份并贴一寸照片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县教育局根据上报情况选择最符合条件的推荐人选报送至芜湖市“赵薇奖学助学基金”管理办公室(市教育局德育科)。

3.市基金管理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经基金管理委员会讨论后,确定候选名单,在征求捐赠人同意后,公示受助对象及标准。在无异议后,由基金管理办公室统一发放奖助学金。

五、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各学校要准确把握奖助学金的申报条件,确保申报学生资格和质量。材料要求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推荐资格。

2.本次奖学金奖励对象指2016年度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国家级及以上各类竞赛获得者,其他年度不需申报;同一学生获得多项奖,以最高奖次标准核算奖学金;中考优秀学生成绩计算应包括附加分。

3.2016年度已获得其他类似奖助学金的,原则上不予申报。

4.要求上报的材料:

(1)助学金:助学金推荐表(一式两份)、个人申请书、获奖证书复印件、家庭贫困证明(村或居委会、辖区政府民政部门要加盖公章)、学校出具的成绩突出情况证明(学校盖章)。

(2)奖学金:奖学金推荐表(一式两份)、个人申请书、奖状等复印件、学校出具的成绩突出情况证明(学校盖章)

5.各学校将填写好的奖学金、助学金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含个人申请书、奖状等复印件,家庭贫困、成绩突出情况证明材料等)一式两份于2017年2月14日前报县教育局教育科汪章健处,逾期视为弃权。

附件:1、2016年芜湖市“赵薇助学金”申报推荐表。

2、2016年芜湖市“赵薇奖学金”申报推荐表。

3、2016年芜湖市高考文理科第一名及中考市区及四县第一名学生名单。

关于做好2016年芜湖市“赵薇奖学助学基金” 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20170111145946.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