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政教处】   【发布人:政教处】   【发布时间:2016-03-17】   【点击量: 】
班主任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班主任管理,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校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班主任的任免
1.班主任的聘任由教师本人申请,分管校长会同政教处主任提出具体安排建议,经校行政会或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由校长聘任。
2.班主任一经聘任应按要求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如果班主任在工作期间不能正常履职或班级管理中出现重大问题或符合学校规定的班主任解聘条件的,经校行政会或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解除聘任。
二、班主任管理
1.分管校长是班主任管理的主要负责人,政教处具体负责班主任的日常管理工作,政教主任是班主任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2.学校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领导,政教处定期召开班主任会议,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指导工作;
3.学校有计划地对班主任进行培训,组织班主任学习教育理论及先进工作经验;
4.政教处要建立班主任工作档案,定期检查《班主任工作实录》,学期结束后负责收回《班主任工作实录》,并存入班主任工作档案。
5.学校对班主任工作的有关内容分项目进行量化考核,以考核分的高低来衡量工作的优劣,对班主任工作进行公正合理的评价,并以此作为评选各级“先进班集体”和优秀班主任的依据。设立班主任工作津贴,以量化考核的结果作为发放津贴的依据。
6.对工作极度不认真、连续两学期考核倒数第一的班主任,由校长办公会进行解聘,并在三年内不再聘任班主任,评先评优一票否决。
7.原则上班额应不低于20人,若班级因流生等特殊情况不足20人的,相同或相近专业班级进行合并,班级考核排名靠前的班主任担任并班后的班主任。
8.每学年组织召开一次学校德育工作论坛,交流班主任工作经验。
三、班主任待遇
1.基本津贴由以下两部分构成:
1) 班主任费按班级实际人数按每月每生3元计(不足20人的按20人计算)
2) 班主任应积极协助寝室管理员管理好本班住校生,每月发住校生管理费 = 实际住校生人数×3元。
2.班主任考核奖的发放按考核得分×4元×月数。
3.根据班主任工作考核成绩,学校每学期按15%的比例初评出校优秀班主任,给予表彰和奖励,颁发奖金。
4.学校根据班主任工作实效,结合实际情况,择优选派外出培训。
四、班主任考核及评优
1.班主任考核:
由政教处牵头组织各部门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考核,具体见《班主任考核评分细则》,该细则由政教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以后因工作需要,在学期初报校长会批准可适当进行修订。
2.班主任评优:
1) 学校每年度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本校《“两优一先”评选方案》,产生市级、县级、校级先进集体。
2) 县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由校长办公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评选产生。
3) 学校每年度对优秀班主任表彰一次。
4) 校优秀班主任产生程序:政教处根据班级考核成绩(班主任所带班级上学年度两学期平均)按15%的比例产生表彰对象,报校长会通过,颁发证书及奖金。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班主任不得评为优秀班主任,班级不得评为优秀班集体:
1) 本班学生发生重大违纪行为受到学校记过处分3人次及以上;留校察看2人次及以上;劝退1人次及以上或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1人次及以上;
2) 班级流生现象严重,流失率超过8%的(在先进集体评比时,若前30%班级都超过8%则按前30%班级流失率排名);
3) 守纪、财产保管和学额巩固、常规检查其中有一项为垫底班级;
4) 班主任未经学校同意向学生乱收费的;
5) 管理学生不注意方法,体罚学生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注:本办法解释权在校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