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政教处】 【发布人:政教处】 【发布时间: 2018-04-22】 【点击量: 】
中小学、幼儿园、城区学前办、教师进修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繁昌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繁安办〔2017〕23号),结合全县教育工作实际,决定5月3日-4日,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这次检查采取学校自查、专项检查与督查相结合。各校(园)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布置好本校(园)安全大检查自查工作,做到检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三个清单”,落实专人负责跟踪,及时整改,相关材料归档九项台账。
注:中心小学负责辖区内完小、教学点、民办幼儿园的检查,城区学前办负责城区民办幼儿园的检查。
 
 
繁昌县教育局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