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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芜湖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 2018-03-15】   【点击量: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安师大附中、安师大附小、安师大附幼:

  2018年3月9日9时,我市空气质量指数(AQI)为178。根据环保、气象部门会商,近日我市天气呈静稳状态,不太有利于污染物的扩散。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于2018年3月9日1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同时启动Ⅳ级响应。根据《安徽省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皖教体[2017]8号),《芜湖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芜湖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芜教办[2015]13号),现就做好我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Ⅳ应急响应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各级各类学校减少体育课等户外活动。

  二、学校加强校园和市内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与消毒。

  三、学校开展健康防护和安全防范教育提醒儿童及患有心脑血管、呼吸道疾病、特异体质学生应当留在室内减少户外运动。

  四、学校加强校车的安全检查,确保行车安全。

  五、有在建工程的学校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减少施工扬尘污染。

  六、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应根据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调整与解除情况,及时调整相应级别及响应措施。预警解除后,自然终止应急相应。

  请各县区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迅速通知所属学校,组织落实相关应急措施,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有序进行。

  特此通知。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