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芜机校办公室】   【发布人: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6-02-26】   【点击量: 】
1、 不准无教案上课;
2、 不准上班前饮酒;
3、 不准在课堂抽烟和在课堂使用通讯工具;
4、不准自立项目、自定标准向学生收费;
5、不准为学生代购或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书籍、资料和其他物品;
6、不准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7、 不准违规搞有偿家教或从事其他兼职活动;
8、 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接受或索取学生及家长钱物;
9、 不准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打牌、下棋;
10、不准宣传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不参与邪教活动。
注:
1、“无教案”指没有教案或使用老教案;
2、“上班前饮酒”指工作日当天上班前,以及其他由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之前;
3、“工作场所”指学校从事教育教学、教学管理场所和学校对学生开放的场所;
4、“饮酒”指饮用白酒、黄酒、啤酒、葡萄酒等含有酒精的饮料;
5、“课堂抽烟,使用通讯工具”指授课教师在课堂时间抽烟或使用通讯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