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信息办】 【发布人:陈孝和】 【发布时间:2015-02-03】 【点击量: 】
为扎实推进我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中共中央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要求,超前规划繁昌县教育系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工作,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密结合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具有繁昌县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推进全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努力营造和谐教育环境,为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为实现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主要目标
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体系,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意识;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力度;提高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的水平;促进党风、作风和学风普遍好转,全面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逐步形成具有繁昌教育特色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
三、责任分解及任务分工
(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1.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不断改进学风文风会风。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提高制度执行力。(纪委、办公室、监察室负责 时限要求:长期)
2.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整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坚决防止反弹,务求取得实效。(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督导室负责 时限要求:长期)
3.强化作风建设,制定奖惩监督机制,完善作风建设考核办法,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与使用的重要依据。(纪委、办公室、人事科、督导室负责 时间要求:2017年底前完成)
4.纪检监察机关要铁面执纪,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并及时通报,建立责任追究制。(纪委、监察室、办公室、督导室负责 时限要求:长期)
5.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在局机关、各中小学、幼儿园、市机械工程学校开展“亲切服务”活动,积极推进关于改进作风“6+6”专项行动,提高为民服务质量和效能。(纪委、办公室、教育科负责 时限要求:长期)
6.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读职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纪委、监察室、会计核算分中心负责 时限要求:长期)
7.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整治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从事兼职、乱征订教辅材料、乱办班等突出问题。(纪委、监察室、人事科、教育科、计财科负责。时限要求:长期)
8.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问题,进一步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问题;治理局机关人员在执法和服务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纪委、监察局、办公室、人事科负责 时限要求:长期)
9.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坚决纠正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商业预付卡和用公款送节礼等问题;认真抓好党员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等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纪委、监察室 计财科、会计核算分中心负责:长期实施,专项清理工作2014年底前完成)
10.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建立和完善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进行抽查核实的办法。(纪委、人事科、监察室负责 时限要求:2017年底前完成)
11.严格执行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坚决落实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纪委、人事科、监察室、教育科负责 时限要求:长期)
12. 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推行公务用车改革。(办公室、监察室负责 时限要求:2017年底前完成)
13.探索建立制度廉洁性审查程序,完善重大决策备案制度,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办公室、计财科、监察局负责 时限要求:2015年底前完成)
(二)思想教育方面
1.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制度。(1)坚持党员干部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完善党员“三会一课”制度。(2)坚持每年一次反腐倡廉专题教育制度。(3)建立健全教师师德教育制度。(4)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制度,推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协助 时间要求:长期)
2.丰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
宣传教育内容:
(1)把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部署、十八大报告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重要讲话作为教育系统党员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认真查找并努力解决“四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纪委、办公室负责 时间要求:长期)。
(2)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校长培训和师德教育的教学内容(纪委、人事科、督导室负责 时间要求:长期)。(3)组织机关干部、学校领导观看正反面典型教育片,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深刻剖析典型腐败案件,使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教训,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纪委、监察室、电教馆负责 时间要求:长期)
宣传教育形式:
(1)每年确定一个主题,集中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纪委牵头,监察室、办公室、电教馆协助 时间要求:长期)。
(2)进一步探索师德教育有效途径,建立教师行为承诺、读书思廉等制度,深化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人事科、监察室负责 时间要求:长期)。
(3)依托《繁昌教育信息网》,开辟党风廉政教育专题,扩大学习覆盖面。(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协助 时间要求:长期)
3.全面推进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成立繁昌县教育系统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做好青少年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推进以廉洁从教、诚信守法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文化教育,培养师生良好的思想品德,树立良好的廉政意识,着力营造教育系统良好的“尊廉崇洁”氛围,形成有各类学校特色的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纪委牵头,监察室、教育科、督导室负责 时间要求:长期 )
(三)权力制约方面。
1.完善干部人事管理。建立健全全县教育后备干部人才库,加强对后备人才的培养;建立完善股级及以下教育干部聘任、委任、竞聘上岗等制度。建立健全干部任期、交流和转岗制度,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管理体制;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严格执行教师招聘考录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聘用优秀人才到中小学任教。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教师职称评聘有关管理制度,强化全过程监督;修订、完善符合实施素质教育和教师工作特点的考核办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师聘用、培养、流动、奖励等制度,使教师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轨道。(人事科、监察室负责 时间要求:长期)
2.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严格执行教师资格认定、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审批、民办幼儿园审批等行政许可项目的规定;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相关制度,减少办事环节,强化审批责任,规范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行政审批科、监察室、人事科负责 时间要求:长期)
3.规范教育收费、财务行为。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和“三免”教育惠民政策,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费”等,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通过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设立投诉举报箱、开展专项投诉活动、加强行风评议等方式,完善各方面的监督机制;通过深化校务公开,实施“阳光收费”工程,完善收费公示制度;完善教育收费监管机制,建立自查与抽查、定时检查与随机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收费检查机制,全面推行收费审计、公示、督导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形成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完善扶贫帮困的政策措施,资助和扶持贫困家庭学生;制定科学合理的经费收支标准,建立预算、审核、执行、考核程序,完善预算编制方案;加强财务收支管理,健全财务内控、内审机制,注重绩效考核;完善专项资金、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范围、标准、审核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和完善行政后勤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年度财务报告制度;加强对学校收费的监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坚决清理“小金库”。(纪委牵头,计财科、会计核算分中心负责 时间要求:长期)
4.完善教育基建工程及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法、招标、投标等法律法规,加强基建项目前期论证,完善基建项目公开招投、工程管理、资金管理、工程审计等制度;严格工程变更、竣工决算的审核;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以及各级有关集中采购的规定,对学校教育设备添置实行统一的招标采购,防止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促进廉政勤政。(纪委牵头,校建办、电教馆负责 时间要求:长期)
5.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在组织各类普通高考、中考工作和全县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中,实行招生信息社会公示制度;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投诉举报“六个公开”,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深化“阳光招生”工程,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维护招生过程的“公正、公平、公开”。(局纪委、教育科负责 时间要求:长期)
(四)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1.加强党内监督。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县纪委有关党纪条规,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纪委牵头);完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和述职述廉制度。局党委和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负责人每年按规定向上级党委和纪委述职述廉并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坚持领导干部参加下一级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落实和完善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述职述廉、收入申报等制度。(纪委牵头,人事科、办公室负责 时间要求:长期)
2.加强行政监察。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项目”制度和末位表态制度。(纪委牵头、人事科、办公室负责 时限要求:长期);建立局主要负责人和各校支部书记、校长述廉报告制度,落实各直属学校定期向局党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各项要求。坚持和完善对新提任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建立局党委、局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委托约谈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纪委牵头、办公室、监察室负责 时限要求:长期);进一步强化行政监察职能,完善执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行政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监察,确保政令畅通;加强效能监督和廉政监察,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坚决查纠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认真落实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有关规定,全面推行校长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的审计,督促经济责任人和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对学校财务的监督管理。(纪委牵头,计财科、会计核算分中心负责 时间要求:长期)
3.加强社会监督。深化政务公开。一是充分运用教育信息网等政务公开形式,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强教育电子政务系统建设,构建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努力做到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正常化。(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协助 时间要求:长期);深化校务公开。一是各校按照校务公开工作的原则和要求,依据《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明确对内和对外公开内容,接受教职工和家长的监督。二是将校务公开工作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内容,每学年对学校校务公开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进一步规范校务公开工作,探索依法决策、民主管理、自我管理、自主办学管理制度。(纪委牵头,监察室、办公室、督导室负责 时间要求:长期);加强信访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强化信访工作责任,规范信访举报工作程序,健全信访举报、网上投诉、举报电话等制度,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不断拓展社会和群众监督的形式和渠道,规范信访工作,提高信访工作规范化程度。(纪委牵头,办公室负责,相关科室协助 时间要求:长期)
4.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每年抓住一两个突出问题集中进行专项治理,切实防止和纠正领导干部中存在的不廉洁行为。对于参与黄、赌、毒及邪教等违纪违法活动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严肃处理。(纪委、监察室负责 时间要求:长期)
(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1.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增强贯彻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纪委牵头、办公室、监察室、督导室负责 时间要求:长期)
2.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教的原则,以强有力手段、严厉查处的高压态势,认真查办职责范围内的腐败案件。根据教育系统的特点,着重查办违反师德行风建设、有损教师形象的案件。深入剖析违纪案件,使查处案件的过程成为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的过程。(纪委、监察室负责 时间要求:长期)
四、组织领导
(一)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在县教育局党委统一领导下,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由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二)加强党员干部廉政考核力度。把构建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置于教育改革与发展大背景下加以整体规划,与繁昌县教育各项事业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实施、一起考核,定期听取基层单位落实情况汇报,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县教育局将把落实情况作为各校领导班子业绩评定和领导干部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规范督查机制。各校也要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领导小组,制定贯彻落实本方案的具体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落实人员责任,制订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建立督查机制,及时解决贯彻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