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政教处】   【发布人:政教处】   【发布时间:2016-10-14】   【点击量: 】
关于转发《芜湖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016年“爱国季”活动安排》的通知
各中小学:
现将市文明办《芜湖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016年“爱国季”活动安排》转发给你们,请各校按文件要求,以庆祝新中国成立67周年为契机,结合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切实开展好以“中国梦”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季—有国才有家”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有特色的群众性活动、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学长征精神、做红色传人”活动等),请于12月2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教育科万春明处。
附件:关于印发《芜湖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16年“爱国季”活动安排》的通知(芜文明办[2016]12号)》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二日
芜教办〔2016〕40号
芜湖市教育局关于转发《芜湖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16年“爱国季”活动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安师大附中,局各二级机构:
根据《芜湖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主题季”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于9月28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教育系统组织开展2016年“爱国季—有国才有家”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现将《关于印发<芜湖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16年“爱国季”活动安排>的通知》(芜文明办[2016]1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学校)明确活动目的,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开展好有特色的以“中国梦”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并请于12月31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至市教育局办公室。办公室电子邮箱:wuhujyj@163.com。
附件:关于印发《芜湖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16年“爱国季”活动安排》的通知(芜文明办[2016]12号)》
芜湖市教育局
2016年10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