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政教处】   【发布人:政教处】   【发布时间:2016-03-25】   【点击量: 】
繁昌县教育局文件
繁教办〔2016〕15 号
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人感染H7N9禽流感和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芜湖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人感染H7N9禽流感和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芜教基[2016]1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晨午检,做好疫情监测工作,加强食堂管理,并做好校园卫生工作,同时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增加学生的防控意识。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人感染H7N9禽流感和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芜教基[2016]11号)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日
芜教基〔2016〕11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人感染H7N9禽流感和
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市属各普通中小学、中职学校,市区民办高中,安师大附中、附小、附幼:
春季是传染病高发季节,为预防和控制H7N9禽流感、肺结核、手足口、腮腺炎等传染病疫情在校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现就认真做好相关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疫情监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H7N9禽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工作,做到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要切实做好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和疫情报告工作。发现身体不适学生,要及时通知家长送其尽快就医,病愈后方可返校上课。发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多发性流感症状病例,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
二、切实加强食堂管理,严防病从口入。鉴于近期出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各中小学必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食药监食[2011]395号),学校食堂不得购买活禽,不得自行宰杀禽类,不得制作凉菜,蛋类食品必须煮熟煮透(采用集体送餐形式解决学生午餐的学校同样适用)。学校食堂所用食品必须做到索证索票,严格验货。
三、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防护能力。各中小学要在3月底前,上一堂“预防人感染H7N9禽流感、肺结核等传染病”的健康教育课。要利用晨会、班会、板报和宣传栏开展H7N9禽流感、肺结核、手足口、腮腺炎等预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使学生了解H7N9禽流感等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教育学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饮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告知学生避免接触禽类、鸟类等易于携带禽流感病毒的动物,提高自我防护意识。要认真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的规定,开展丰富多彩的“阳光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提高抗病能力。
四、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净化美化校园。各中小学要组织师生开展“大扫除”,清除卫生死角,消灭“四害”。要定期对教室、图书室、礼堂、食堂、厕所、寝室和办公室等公共场所进行全面清扫并消毒,经常开窗通风,消除H7N9禽流感等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
五、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卫生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协作,联合开展学校传染病、饮用水和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并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督促中小学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要追究“一把手”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芜湖市教育局
2016年3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