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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办理2016年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新生网上录取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招生就业办】   【发布人:招生就业办】   【发布时间:2016-10-27】   【点击量: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办理2016年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新生网上录取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

皖招考〔2016〕44号

各普通中专学校,有关高职院校:

2016年我省各类职业学校(含五年制)实行网上招生,进入并通过安徽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以下简称“省招生平台”)录取的学生方能取得中职学籍。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考试院”)将通过省招生录取平台进行网上录取审核备案工作。现就2016年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新生网上录取审核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中专新生网上录取审核备案工作

普通中专新生网上录取审核备案工作的时间为:10月28至11月20日,省招生平台的网址为:http://zhk.ahzsks.cn/,联系电话:0551-63609511、63609516、63609536(传真),网上技术支持为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工作QQ群(群号为:429935366)。有关工作的流程和要求如下:

1.新生数据的汇总整理:各校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报到情况,在省招生平台上进行学生数据的汇总整理,审核并退档未报到的学生,审核并修改学生的基本信息(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三项信息为关键信息,出现错误需要修改的请退档后重新录入),审核并调整学生的就读专业,审核并录入还未进入省招生平台的学生。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确认考生列表”菜单功能来完成此项工作。

2.新生的分类:由于省招生平台上同时保存有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和非全日制等不同类型的中职学生信息。因此,要求各校在省招生平台上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分类设置工作。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考生分类设置”菜单功能来完成此项工作。

3.毕业证书审核登记:各校应逐一审查录取新生的初中毕业证书原件、高中阶段毕业证书原件(毕业证书遗失的,初中毕业生须由学生原毕业学校或学校所在的县(区)教育局出具证明;高中阶段毕业生须由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留存复印件备查。

省招生平台上对各校录取的学生根据其专业和学制逐一自动生成该学生所应具有的毕业证书类型。学校负责在省招生平台上的要求逐一登记每一位学生的毕业证书审核结论,同时省招生平台记录学校负责毕业证书审核的具体工作人员和分管校领导的姓名和毕业证书审核登记时间,以留存备查。省考试院对审核登记合格的考生名单刻盘上报省教育厅,并以此作为打印录取新生名册、申报学籍和取得毕业证书的电子数据依据。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毕业证书审核”菜单功能来完成此项工作。

4.各校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审查学生的毕业证书或证明材料,对伪造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解释和处理。

    二、五年制高职新生网上录取审核工作

五年制高职网上录取审核工作的时间为:10月28至11月20日,省招生平台的网址为:http://zhk.ahzsks.cn/,联系电话:0551-63609511、63609516、63609536(传真),网上技术支持为五年制高职招生学校工作QQ群(群号为:15261481),凡未加入群的学校请按照附件1的要求申请加入招生群。有关工作的流程和要求如下:

1.五年制高职招生学校和专业必须属于《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2016年安徽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来源计划的通知》(皖招考〔2016〕31号)公布的范围。

2.五年制高职学生的网上录取审核工作,要严格按省里统一确定的最低控制线和招生计划执行。凡成绩低于规定的分数线和超计划录取的考生,不予办理五年制高职录取审核手续。

3.未报到新生的退档:各校应根据新生实际报到情况,在省招生平台上审核并退档未报到的学生。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学校取后退档”菜单功能来完成此项工作。

4.招生计划的调整:凡有新增招生计划的学校,请将省厅批准的新增计划报告原件报送省考试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地址:合肥市金寨路188号原省人大院内,邮编:230022)。同一学校不同招生学校代码之间的计划调整,请学校将调整申请传真报送省考试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 传真号码:0551-63609536。

5.新生的专业调整:凡有需要调整录取专业的考生,各校应根据新生实际报到情况,在省招生平台上审核并调整学生的就读专业。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学校修改专业”菜单功能来完成此项工作。

6.新生数据的汇总整理:各校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报到情况,在省招生平台上进行学生数据的汇总整理,审核并录入还未进入省招生平台的学生。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学校人工录取”菜单功能来完成此项工作。

7.艺术、体育类五年制高职专业和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五年制高职专业招收参加今年中考考生的录取审核办法按上述流程和要求办理;招收参加单考单招考生的录取审核办法另行通知,请相关学校按照附件2的要求,认真做好数据的采集和汇总工作。

8.各校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审查学生的准考证和分数条等材料,并在省招生平台上进行查询核对,对伪造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解释和处理。

三、打印录取新生名册

根据省厅有关规定,全日制的普通中专录取新生名册和五年制高职录取新生名册由省考试院负责打印并发放,录取新生名册是学生办理毕业证书和办理三二转段录取等事项的必备材料。

各校凭缴费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和由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的毕业证书审核网上登记确认函原件(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登记确认函打印”菜单功能来打印毕业证书审核网上登记确认函)领取2016年全日制普通中专录取新生名册,新批准设立的普通中专学校须携带批文原件及复印件备查。

各校凭缴费凭证(原件或复印件)领取2016年五年制高职录取新生名册。

领取时间:12月6日至30日,逾期将不予办理。领取地点:省考试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东区4楼423房间,合肥市金寨路188号原省人大院内),联系电话:0551-63609588(邢老师),请各校务必提前电话联系预约时间。领取发票请联系省考试院财务室(西区3楼315房间,绩溪路240号),财务电话:0551-63612597,63612508。

四、下载录取新生数据

录取数据下载时间为:12月6日至30日,请各校在此时间段内登录省招生平台自行下载完整数据,逾期将不予办理。中职数据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确认考生列表”菜单功能来完成下载。五年制高职数据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分校新生名册”菜单功能来完成下载。

五、录取费的缴纳

根据省物价局皖价字〔1992〕195号文件规定,全日制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新生录取费缴纳标准均为40元/生。请各校在领取录取新生名册前,按实际录取到校人数足额将录取费汇入省考试院账户,凭缴费发票审核盖章。

收款单位: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号:184201151979;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执收代码:0620301。

转账时请务必在转账凭证用途栏内注明“省考试院:2016年中专高职录取费”,本单位不接纳“银行汇票”,联系电话:0551-63612597、63612508。

六、学生信息变更的备案工作

根据《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前三年已注册学生(含注册毕业学生)各项信息修改属于信息变更,主要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等。对信息变更,应当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提供合法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学校修改后及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备案工作的流程和要求如下:

1普通中专(包括初中专和高中专)学生信息变更备案应在学生办理毕业证之前办理完成,五年制高职学生的信息变更备案工作应在学生转段录取前办理完成,逾期将不予办理。

2学校负责审查学生的信息变更申请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经审查确需变更的,由学校在录取新生名册上进行信息修改并加盖学校公章后,送省考试院进行备案。

3办理信息变更备案的上报材料及要求:(1)学校正式行文的书面报告;(2)信息变更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和附件2);(3)已经进行修改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新生名册。

4办理信息变更备案的地点:省考试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东区4楼423房间,合肥市金寨路188号省人大院内),联系电话:0551-63609588(邢老师),请各校务必提前电话联系预约时间。

5各校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审查学生信息变更申请和有关身份证明材料,对学生伪造材料、弄虚作假的,以及学校工作人员参与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附件:1.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中招工作即时联系群加入申请表

2.2016年五年制高职单考单招上报数据格式及说明

3. 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学生信息变更备案登记表

4. 普通中专学生信息变更备案登记表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2016年10月27日


 

附件1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中招工作即时联系群

加入申请表

单位(盖章):

姓名


工作

部门


办公电话

(区号+电话号码)


移动

电话


QQ号码


电子

信箱


备注


备注:

1.空间有限,每校只允许申请二人,此表传至中招处,传真:0551-63609536。

2.申请人在传真发出后,用QQ群查找功能,按群号15261481来查找到中职招生QQ群,然后提出加入申请,并在请求信息项中写明学校名称和申请人的姓名,同时电话联系0551-63609536申请加入。

 

 

 

2016年五年制高职单考单招上报数据格式及说明

文件名:学校代码.xls

列号

列名

类型

字段名含义

说         明

          1     

FXM

文本

姓名

最多4个汉字,字库中查不到的字一律用“□”表示,“□”的区位码为“0185”

          2     

FSFZH

文本

身份证号码

注意保持与出生年月的一致性

          3     

FXBDM

文本

性别代码

1-男,2-女

          4     

FCSRQ

文本

出生年月日

文本格式,由4位年份、2位月份和2位日期表示,不得使用日期、时间格式

          5     

FMZDM

文本

民族代码

01-汉族,03-回族,59-其他

          6     

FMMDM

文本

政治面貌代码

01-党员,03-团员,13-群众

          7     

FKSLBDM

文本

户口类别

1-城镇,2-县镇非农,3-农村

          8     

FBYND

文本

毕业年度

4位数字表示,指考生目前的毕业年度

          9     

Fzydm

文本

专业代码

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2016年安徽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来源计划的通知》(皖招考〔2016〕31号)

     10   

FDSDM

文本

生源所在市代码

2位数字表示,见表1

     11   

FXQDM

文本

生源所在县区代码

2位数字表示,见表1

     12   

FLXDH

文本

联系电话

指考生本人的联系电话

     13   

FTXDZ

文本

家庭详细地址

最多20个汉字

     14   

FYZBM

文本

邮政编码


     15   

FZGF

数值

政策照顾分

计入文化课总分

     16   

FCJ01

数值

语文成绩


     17   

FCJ02

数值

数学成绩


     18   

FCJ03

数值

英语成绩


     19   

FZYCJ

数值

专业成绩


说明:1.同一所学校有两个以上代码需分别做表,用相应的学校代码命名,学校代码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2016年安徽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来源计划的通知》(皖招考〔2016〕31号)。

2.上报数据采用EXCEL文件方式保存在U盘中。

3本数据格式中各列名、类型以及列顺序未经允许不得更改。

4.数据中涉及到的字母和数据均采用半角表示,字段中涉及到的“前导0”不得省却,如“01”不得省却为“1”。

表1

安徽省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市、县(市、区)代码表

地市名称及代码

县(市、区)名称

县(市、区)代码

地市名称及代码

县(市、区)名称

县(市、区)代码

合肥市

01

市  区

瑶海区

庐阳区

蜀山区

包河区

新站区

经开区

高新区

长丰县

肥东县

肥西县

庐江县

巢湖市

01

02

03

04

11

12

13

14

21

22

23

24

81

芜湖市

02

市  区

芜湖县

繁昌县

南陵县

无为县

01

21

22

23

25

蚌埠市

03

市    区

蚌山区

禹会区

龙子湖区

淮上区

经开区

高新区

怀远县

五河县

固镇县

01

02

03

04

05

06

07

21

22

23

淮南市

04

大通区

田家庵区

谢家集区

八公山区

潘集区

毛集区

寿  县

凤台县

02

03

04

05

06

07

08

21

马鞍山市

05

市  区

当涂县

含山县

和  县

01

21

22

23

淮北市

06

市  区

濉溪县

01

21

铜陵市

07

市  区

义安区

枞阳县

01

21

22

安庆市

08

市  区

迎江区

大观区

开发区

宜秀区

怀宁县

潜山县

太湖县

宿松县

望江县

岳西县

桐城市

01

02

03

04

11

22

24

25

26

27

28

81


 

地市名称及代码

县(市、区)名称

县(市、区)代码

地市名称及代码

县(市、区)名称

县(市、区)代码

黄山市

10

屯溪区

黄山区

徽州区

歙  县

休宁县

黟  县

祁门县

02

03

04

21

22

23

24

滁州市

11

琅琊区

南谯区

来安县

全椒县

定远县

凤阳县

天长市

明光市

02

03

22

24

25

26

81

82

阜阳市

12

颍州区

颍东区

颍泉区

临泉县

太和县

阜南县

颍上县

界首市

02

03

04

21

22

25

26

82

亳州市

13

谯城区

涡阳县

蒙城县

利辛县

01

23

24

27

宿州市

22

埇桥区

砀山县

萧  县

灵璧县

泗  县

12

21

22

24

25

六安市

24

金安区

裕安区

霍邱县

叶集区

舒城县

金寨县

霍山县

02

03

23

24

25

26

27

宣城市

25

宣州区

郎溪县

泾  县

旌德县

绩溪县

宁国市

01

22

29

30

31

81

池州市

29

贵池区

九华山区

东至县

石台县

青阳县

01

12

21

22

23

 

广德县

51

 

广德县

23




 


附件3

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学生信息变更备案登记表

考生入

学年度

准考证号(见录取新生名册)

变更项

名称

变更前

信息

变更后

信息

申请变更

原因描述

学校经办人审核签字

学校学籍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学校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并盖公章

 

以上考生信息变更经我校审查全部合格真实,如有遗留问题,由我校负责承担。

                                                                             签字: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

普通中专学生信息变更备案登记表

考生入

学年度

准考证号(见录取新生名册)

变更项

名称

变更前

信息

变更后

信息

申请变更

原因描述

学校经办人审核签字

学校学籍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学校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并盖公章

 

以上考生信息变更经我校审查全部合格真实,如有遗留问题,由我校负责承担。

                                                                             签字: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