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政教处】 【发布人:政教处】 【发布时间: 2016-10-10】 【点击量: 】
征求意见函
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现将《繁昌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和成员单位职责》(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职能,提出修改意见,于10月8日前以书面形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反馈至县文明办。
联系人:陈雪莲,联系电话:7911201,传真:7911201,联系邮箱:fcxwmb@126.com。
繁昌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29日
繁昌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联席会议
制度和成员单位职责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和中央、省、市有关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我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特制定《繁昌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和成员单位职责》,具体如下:
一、联席会议制度
繁昌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联席会议是推进我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机构。
(一)联席会职责
联席会在县文明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为:
1. 适时研究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决策部署的实施办法。
2. 组织成员单位交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经验做法。
3. 积极向县文明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镇、村和相关部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4. 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调研活动,分析形势,掌握情况,提出对策。
5. 协调解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6. 组织开展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项活动。
7. 审议确定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工作方案。
8. 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参评全国、全省、全市文明单位,并组织考核推荐。组织开展县级文明校园评选活动,审议推荐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候选对象。
(二)联席会组成
繁昌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联席会议由36个单位组成,分别是: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综治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文广新局、县网宣办、县广电台、繁昌报社、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局(县科协)、县司法局、县城乡规划建委、县城管局、县卫计委、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文联、县总工会、县关工委及各镇、横山公共服务中心。每个单位由一名分管领导作为联席会议成员,并指定一名业务科室负责人作为联络员,参与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
(三)联席会形式
1. 工作例会。联席会议全体成员会议每年召开一至二次,通报情况,分析形势,总结经验,研究问题,部署工作。
2. 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部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工作会议,研究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对各镇、各部门落实工作情况进行点评。
3. 学习调研。深入基层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调研活动,对工作做得好的基层单位进行实地观摩学习,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四)联席会成员单位责任
1. 按照各自职责,结合业务特点,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2. 每年向联席会议报送落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相关数据。
3. 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题调研,向联席会议提出推动实际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 及时提供有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信息。
5. 遇有全局性、阶段性重大任务,相关成员单位要服从大局,积极配合,抽调力量参加。
(五)联席会办事机构
联席会议办事机构设在县文明办,负责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络沟通,了解掌握各成员单位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向各成员单位征询加强和改进我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组织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的具体工作。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
县委办:负责对各镇、各部门贯彻落实有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重大问题的解决。
县政府办:负责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成效列入地方和有关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各地各有关单位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成效。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负责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有关工作开展视察活动,开辟各种渠道广泛征求社情民意,推动社会各界支持并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县委组织部:负责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内容,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县委宣传部:负责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教育,利用传统节日、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等集中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对未成年人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革命传统、民族精神教育。运用各种方式向未成年人宣传介绍古今中外的杰出人物、道德楷模和先进典型,激励他们崇尚先进、学习先进。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活动场所的建设、使用和管理。鼓励支持少儿题材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传播,实施精品工程,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增强大众传媒的社会责任感,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县文明办:负责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牵头组织开展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调研。总结、交流、推广各地各部门的经验和做法。依托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办公室,组织协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工作,组织开展全国、省、市和县级文明校园的评选推荐工作。
县综治办:负责把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纳入综治领导责任制和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化“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活动。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整合关心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资源,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县发改委:负责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推动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社区文化活动场所等建设。
县财政局:负责抓好中央、省、市和县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有关财政政策的落实,对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所必需的工作经费予以统筹安排。
县教育局:负责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渗透于学校工作的各个环节,建立符合规律、富有特色的中小学德育体系,改进中小学德育课程教学方式,发挥课程育人作用。多形式开展以习惯养成、道德认识和实践体验为重点的主题教育活动,深化法纪和安全教育,开展“小志愿者”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责任意识。在中小学校中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中华经典诵读等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立健全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网络,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工作。实施骨干班主任、心理健康和生管教师、德育名师培养培训计划。建立学校德育工作动态管理和德育绩效评价制度。组织开展德育先进学校、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加强青少年宫等未成年人专门活动场所的管理,不断提高社会服务水平。
县公安局:负责打击和查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活动,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推动校园人防、技防、物防建设,维护校园安全。加强互联网日常巡查,严厉打击网上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等违法犯罪,依法依规查处各类有害信息,维护互联网安全。配合文化部门整治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取缔“黑网吧”和变相经营网吧。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清查整治各类文化市场,清理文化垃圾。开展交通、消防安全和预防毒品等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的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好失足青少年帮教工作。
县文广新局:负责推进网吧监管措施落实,加大网吧整治监管力度,严厉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行为。加强图书、音像、出版物等文化市场的监管。抓好图书馆、文化馆、纪念馆、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加强对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的治理。推进学校体育、农村体育、社区体育工作,增强未成年人体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未成年人体育活动,抓好中小学生《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及格率达标工作。加快各级体育设施和场馆建设,积极为社区、农村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配套体育设施,为未成年人参与全民健身运动、开展活动创造条件。
县网宣办、县广电台、繁昌报社:负责在本地主要新闻网络媒体刊播面向未成年人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刊播量不低于公益广告总量的20%;运用多种方式向未成年人宣传介绍古今中外的杰出人物、道德楷模和先进典型,激励他们崇尚先进、学习先进。推进少儿题材文艺作品、影视创作、网络游戏的生产、传播,实施精品工程,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文明、绿色上网,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县民政局:负责指导各镇、学校积极构建社区教育平台,发挥社区基层组织、社工和社区志愿者的作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依托烈士纪念建筑设施、革命历史纪念馆,开辟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未成年人进行爱国主义、革命传统和国防建设等方面教育。研究和制定贫困家庭未成年人以及孤残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办法及措施。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校园周边餐饮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整治低俗不良广告,进一步完善广告刊播审查制度。深入开展12315进校园活动,认真做好青少年消费维权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把防范和打击传销工作延伸到校园。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查处取缔“黑网吧”。
县科技局:负责组织青少年参与科技人才活动周等活动。支持有关社会组织和企业事业单位科普资源向社会开放,建设一批省、市以及县级科普基地。组织科研力量,开展相关领域科学技术的研究,为保障我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提供科技支撑。在未成年人中广泛开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邪教教育,宣传科学思想,传播科学知识,普及科学技术。加强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和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建设,拓展和完善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科普教育功能。加强未成年人科技培训和科技竞赛活动,培养未成年人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发挥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的作用,组织科技夏令营、冬令营和训练营等活动。开展科普大蓬车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在广大未成年人中普及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等理念。
县司法局:负责推进法制教育进校园工作,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依托社区、学校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加强对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教育、转化、矫治工作,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县城乡规划建委:负责协助推进未成年人校外(社区)活动场所建设,协助相关部门加强学校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区安全创建工作。
县城管局:负责校园周边市容市貌环境的治理,协助有关部门对流浪未成年人进行救助保护。
县卫计委:负责对校园周边的非法行医和以人工流产、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进行清理取缔。
团县委:负责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培养高尚的思想品质、良好的道德情操。在服务中加强教育和引导,把团、队工作纳入学校素质教育的总体布局,加强学校团、队组织建设。加强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建设工作,运用网络、电话、授课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引导。开展特殊困难未成年人帮扶工作,帮助未成年人解决在学习、生活、成长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创建“青少年维权岗”,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县妇联:负责指导家庭教育工作,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效衔接。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深化“小公民道德建设”、“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加强对各级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深入开展创建示范家长学校活动。充分利用新型传媒,开展家庭教育信息化服务,满足家长儿童多元需求。推进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留守流动儿童关爱体系,通过代理家长、爱心妈妈结对帮扶等办法,不断改善留守流动儿童的学习成长环境。加强各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和管理,并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及校外主题教育活动。
县残联:负责残疾儿童的生活教育、医疗康复工作。依法维护残疾儿童的合法权益,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流浪残疾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帮助残疾儿童解决就学、生活等困难,教育引导他们自强自立。
县文联:负责组织作家、艺术家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孩子之中,多创作体现童真童趣、蕴含向上精神的优秀作品,丰富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县总工会:负责推动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加大对单亲家庭、困难家庭、下岗职工家庭、流动人口家庭、残疾人贫困家庭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帮扶力度。
县关工委:负责积极推动全社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实施义务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做好特殊群体的关爱和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青少年活动阵地的建设,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协调发展。加强网吧社会监督工作,深入开展捐资助学活动。总结宣传关心下一代工作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营造全社会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各镇、横山公共服务中心: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部署,负责本辖区内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三、联席会议成员
召集人:田 生(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文明委副主任)
马桢烈(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何定柱(县委办)
窦宏宝(县政府办)
江卫华(县人大办)
周水能(县政协办)
胡章君(县委组织部)
季益棠(县委宣传部)
何元明(县文明办)
林昌宝(县综治办)
刘兆菊(县发改委)
刘海滨(县教育局)
王爱民(县财政局)
任家海(县公安局)
鲍伦升(县文广新局)
唐奎甲(县广电台)
汤昌根(繁昌报社)
尚学勤(县城乡规划建委)
汪华锋(县城管局)
鲁宏普(县卫计委)
雷 军(县民政局)
罗义云(县市场监管局)
俞水香(县科技局)
徐 群(县司法局)
范晨晨(团县委)
王梁琼(县妇联)
陈叶初(县残联)
夏成道(县文联)
朱能丽(县总工会)
张昌书(县关工委)
王芳林(县网宣办)
刘双全(繁阳镇)
孙 君(孙村镇)
张绪胜(荻港镇)
胡利群(新港镇)
程小龙(平铺镇)
吴云鹏(峨山镇)
汤立峰(横山公共服务中心)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本部门职能优势,按照各自工作职责,扎实开展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