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省教育厅】 【发布人:信息办】 【发布时间: 2016-04-18】 【点击量: 】
皖教职成函〔2016〕19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各省属中职学校: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开展教育信息化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13号)精神,教育厅决定对全省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各地、各校贯彻第二次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的落实情况。重点是教育信息化工作重视程度、体制机制、政策措施,以及“三通两平台”重点任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信息技术安全等(详见附件1)。
二、检查方式
(一)各地自查。各市、省直管县按通知要求,根据检查内容要点组织开展自查,填写教育信息化工组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教育行业信息技术安全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3),并形成自查报告,于4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及附件2、3以函件形式报教育厅职成处,同时报送电子版。数据截止日期2016年3月31日。省属学校按要求自查,有关材料报所在地教育局,由教育局汇总上报。
(二)省级检查。教育厅根据各地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时间另定。
三、有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把它作为推动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抓好落实。要按照通知要求,逐级开展自查。在自查中既要充分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发掘先进典型,又要客观分析问题、查找差距、积极整改。相关文件、数据资料等要准备齐全,统一保管,以便抽查时核实有关信息。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中斌
联系电话:0551—65658277
电子信箱:zcc@ahedu.gov.cn
附件:1.教育信息化工作专项检查内容要点
2.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3.教育行业信息技术安全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安徽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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