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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一二.九”期间发展一批新团员的通知

【文章来源:团委】   【发布人:团委】   【发布时间: 2016-11-30】   【点击量:

关于在“一二.九”期间发展一批新团员的通知

各班主任、团支部

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团组织要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的大门。根据本年度团员发展计划和广大青年积极加入团组织的强烈愿望,为了壮大团员队伍,夯实团的基础,加强团的组织建设,校团委按计划在“一二.九”期间发展一批共青团员。

团章中规定“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这是一个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条件。各团支部要根据本人申请以及培养和考察情况,及时地做好团员发展工作。

各团支部一定要深刻认识到这次发展新团员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并要以这次发展新团员为契机,带动和加强本班级团组织的自身建设,进一步增强共青团员意识,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请班主任做好有关指导与核查工作,以保证发展新团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为保证团员质量,学生必须达到以下基本条件方可确定为发展对象:

1、自觉遵守日常行为规范,品德高尚。

2、在班级或学校各项工作中表现良好,在同学中具有积极影响。

3、在校期间无处分或曾受处分已经撤消。

二、发展计划:高一年级,原则上按非团员学生数的30%发展,高二、高三由各支部自行确定。

三、确实是团员,但由于各种原因无法转结组织关系的,按新团员发展。

四、时间安排:

125日之前,支部完成考察,向团委上报发展计划(对象),填写并送交积极分子登记表;

126日之前,发展对象填写入团志愿书,各支部召开团员大会,接收入团,并将结果(入团志愿书和入团申请书)上报团委,同时上交团员证工本费(7.5元)和一寸照片(2张);

128,团委批复;129,新团员宣誓。

已经是团员的,但是组织关系未转来的,请尽快转来。

各团支部要认真研究组织发展程序,并严格按程序操作;安排团课,介绍团的知识,端正入团动机;坚持团员标准,宁缺勿滥。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