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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四期间组织发展的通知

【文章来源:团委】   【发布人:团委】   【发布时间: 2016-04-14】   【点击量:


各班主任、团支部

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团组织要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的大门。根据本年度团员发展计划和广大青年积极加入团组织的强烈愿望,为了壮大团员队伍,夯实团的基础,加强团的组织建设,校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集中发展一批共青团员。

团章中规定“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这是一个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条件。各团支部要根据本人申请以及培养和考察情况,及时地做好团员发展工作。

各团支部一定要深刻认识到这次发展新团员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并要以这次发展新团员为契机,带动和加强本班级团组织的自身建设,进一步增强共青团员意识,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请班主任做好有关指导与核查工作,以保证发展新团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为保证团组织的先进性,学生必须达到以下基本条件方可确定为发展对象:

1、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具备一定的思想道德素养。

2、在班级或学校各项工作中表现良好,在同学中具有积极影响。

3、在校期间无处分或曾受处分已经撤消。

二、发展计划:16春级,原则上按非团员学生数的30%发展,其他年级由各支部自行确定。

三、具体程序和时间安排:

422日之前,各支部上交团员简明登记表(并上缴团费每人3元);

422日之前,支部完成考察,各支部召开团员大会,确定发展对象,填写组织发展对象登记表和统计表,并上报到团委办公室;

428日组织入团积极分子学习团的相关知识;

428日之前,发展对象填写入团志愿书(贴照片),并将每人的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照片一张(背面写上姓名)、8元工本费上交团委办公室;

54,团委批复、新团员宣誓。

 

0一六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