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示范中等职业学校   全国示范性基层电大   安徽省示范教师培训机构

关于开展2018年度繁昌县青年文明号

【文章来源:】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 2019-03-25】   【点击量:

共 青 团 繁 昌 县 委 员 会

繁昌县文明办

 

繁青〔2019〕8号

 

关于开展2018年度繁昌县青年文明号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镇、县经济开发区、县直各单位、驻繁各单位:

为持续深化我县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引导和激励全青年立足本职岗位,提高业务技能、服务水平和创新创效能力,推动全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团县委、县文明办决定开展2018年度繁昌县青年文明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是全县各行业中以青年为主体,有突出成绩、能发挥先进示范作用的班、组、岗、台、柜、室等优秀青年集体、青年岗位和青年工程。

二、申报条件

1.人数一般在10人以上200人以下,35岁以下青年占60%以上,且至少有一名年龄不超过35周岁负责人;

2.该集体中的青年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好,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自觉遵守有关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3.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体现出高度的文明素养和牢固的质量、效益观念,取得突出成绩;

4.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掌握本职工作必需的知识和技能,有相当数量的青年成为本工作岗位能手;

5.青年集体中团组织健全,能紧密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开展工作,发挥团员青年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青年特点生动活泼、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或参与道德讲堂和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6.工作成效得到本单位党政领导肯定,受到周围群众或服务对象赞誉,社会评价良好。

三、申报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标准,优中选优,按时完成遴选、推报工作。

2.申报集体要从申报之日起将自身情况、创建情况、申报情况、青年文明号监督电话(0553-7911820)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进行不少于20天的自行公示。

3.申报集体须认真填写《2018年度繁昌县青年文明号申报表》(见附件1),并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纸质版均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于4月10日前报送办公室(团县委625)。

四、验收方式、方法

考核组将根据繁昌县青年文明号申报考核评分细则(附件2),于4月中下旬分组进行考核验收(材料+现场),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命名。

联 系 人:王  艺

联系电话:0553-7973720

邮    箱:fcxtxw@163.com

 

附件:1、2018年度繁昌县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2、繁昌县青年文明号申报考核评分细则

 

 

 

共青团繁昌县委员会               繁昌县文明办

                                

2019年3月14日

 

 

 

 

 

 

附件1

2018年度繁昌县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青年集体名称

行业

申报集体情况

负责人

性别

年龄

总人数

35岁以下青年数

团员数

年龄小于35周岁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青年集体通讯地址

主要事迹

 

 

(可另附页)

近两年

获奖情况

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团委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繁昌县青年文明号申报考核评分细则

验收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创建

组织

10分

 

1、成立主要领导负责、职能部门参加的创建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创建工作,明确创建总体方案;

5

无领导小组或党政主管领导参加的不得分,提供文件。提供创建总体方案。

2、创建集体人员一般10人以上,有一名35岁以下的领导成员;35岁以下青年职工60%以上。

5

提供花名册和年龄、职务信息等。

创建

措施

50分

1、有明确创建主题、创建标准,有专门的创建档案;

5

提供相关支撑文字材料。

2、定期开展青年集体思想政治学习,业务技能培训等;

10

提供学习、培训记录,相关信息报道、图片等。

3、创建集体成效显著,同行业、同岗位处于先进水平;

10

结合集体所获荣誉等酌情打分,提供证明资料。

4、无质量差错和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举报投诉;

5

网络查询,征求意见。

5、创新举措提升工作效率,开展服务群众的有效措施;

10

提供创新制度文件材料或信息报道。

6、开展多种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弘扬传统美德,倡导良好风尚,举办道德讲堂不少于四次。

10

提供活动图片及信息材料。按照活动次数酌情评分。

日常

管理

40分

1、有醒目的体现创建理念的创建标志,在明显位置悬挂争创青年文明号牌匾,公示创建承诺、服务公约,有青年文明号服务卡等;

10

提供:现场创建公示图片,窗口、服务集体服务卡等材料。

2、公开办事程序和制度,公示创建集体人员名单,窗口单位公布监督投诉电话;

5

提供:现场公示照片。

3、单位成立团组织,及时调整团组织成员,并开展活动;

10

提供上级团组织批复成立团组织的文件依据和开展活动信息报道等。未成立或未及时调整扣5分,未开展活动扣5分。

4、积极参加公益性活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四次。个人或集体被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报道;

10

提供报刊或网络报道信息、图片,按照活动次数酌情评分。

5、集体或多个职工获得系统或上级表彰。

5

提供获得表彰的支撑性材料或图片。

一票

否决

项目

1、发生违法、违纪、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的现象;

2、在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工作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3、凡被舆论曝光,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青年文明号形象和声誉,经检查情况属实;

4、青年文明号工作无部署、无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