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芜湖市繁昌区教育局】 【发布人: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25-02-27】 【点击量: 】
关于开展繁昌区任期届满区级骨干教师重新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二级机构:
为切实加强全区教师队伍建设,决定对全区任期届满区级骨干 教师进行重新认定,现将《繁昌区任期届满区级骨干教师重新认定 方案》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保证全区重 新认定工作顺利完成。
2024年繁昌区任期届满区级骨干教师 重新认定方案
为加强骨干教师管理,督促骨干教师不断学习、持续提高专业 能力,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决定对全区任期届满区级骨干教师进行 重新认定,具体安排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25年1月前任期届满的繁昌区区级骨干教师。
二、认定标准
1.现仍工作在教育教学及教研岗位,承担相应的教育教学和研 究工作。
2.任期内积极参加教师继续教育、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3.任期内年度考核合格。
4.任期内能在学科教学、教育研究或促进教师队伍成长过程中 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5.愿意继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主动申报认定。
三、认定程序
1.申报重新认定人员根据实际工作岗位提供任期年度考核结 果、继续教育证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课表等作为区级骨干教 师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材料(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报所在单位。如 果认定对象不愿或不能提供相应材料,视同该教师不再愿意继续发 挥示范带头作用,不予认定。
2.所在单位对提供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是否继续授予相应称号 初步建议,并填写《繁昌区任期届满骨干教师重新认定审核表》, 会同提供的材料复印件(学校验证章)一并上报区教育局。
3.各单位对上报材料进行审定,签署审定意见,会同提供的材 料复印件(学校验证章)一并报区教育局。
报送时间:2025年3月7日前报送
报送地点:区教育局人事股 联 系 人 : 徐 军
联系电话:0553—7911127
邮 箱:1010634706@qq.com
4. 区级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上报的审核表进行最终审定,决定 是否继续授予骨干教师称号。
5.审核结果公示及公布。区教育局对拟继续授予区级骨干教师 称号教师名单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 公布认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