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教务处】 【发布人: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19-03-26】 【点击量: 】
教务处职责
在校长室和分管校长领导和指导下
1、统筹学校专业建设。拟订学校专业建设规划,协调专业设置及调整,确定学校发展路径和人才培养模式,审核、下达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教学计划,负责中高职衔接工作,协调校本教材、精品课程、和课程资源建设,负责教材征订、发放和保管,管理图书阅览室、体育室、书库、录播教室、文印室。
2、负责教学人事管理。协调分课、排课,组织日常教学检查,负责调课、停课和作息时间调整,处理教学事故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协调考试日程和科目,指导学部试题库建设,负责校级考试组织,协调体育卫生工作,负责学部间教师调剂、教师量化考核、绩效考核,拟订自聘兼职教师招聘计划。
3、协调对口高考、技能大赛。负责高考报名、高考体检、技能大赛报名、送赛和赛点等工作,协调对口升学联考、资料征订、信息交流等,组织学校技能文化节、运动会及其他校级学科竞赛。
4、负责学籍和学分制管理。负责学籍建立和异动管理,修订学分制方案、配置基本学分、督查学分录入以及学分资料的妥善保存,负责毕业审核和毕业证办理,协调班级设置。
5、统筹拟订实训基地建设和教学设备采购计划。
6、统筹教科研和继续教育工作。协调项目申报和研究,组织参加上级教研活动,负责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学部教科研工作,负责教科研成果统计和核算,管理教师业务档案。
7、统筹社会服务工作。承接社会培训任务,开展对外合作培训,负责职业培训季报工作,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管理职业技能鉴定站。
8、负责教学规章制度建设及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拟订重要教学规章制度和文件,收集、汇总、保管各类教学运行管理、质量管理材料。
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