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工作组操作细则

【文章来源:督导室】 【发布人:季晓宝】 【发布时间:2016-10-28】 【点击量:0】

评估工作组操作细则

 

时间

内容

参加人员

操作细则

第一天18:00

集中

评估工作组全体成员

18:00前抵达申报县(市、区)安排的宾馆入住。

第一天20:00

 

 

召开工作预备会

评估工作组全体成员

1. 召集全体组员召开工作预备会。

2.讲解工作任务、程序和工作要求。

3. 确认工作组人员分工。

4. 带领全体组员熟悉工作用表和有关政策、文件、办法和规定等。

第二天8:00

 

 

 

 

县级答辩会

1、评估组全体成员。

2、县级政府分管领导、教育局局长、督导办主任以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专职督学。

1. 组长介绍工作组成员,明确答辩会的目的、内容和时间要求(5分钟)。

2 申报单位政府分管负责人就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及创新县(市、区)的创建工作做陈述。

3、工作组向申报县(市、区)提问,申报单位政府分管负责人解答,其他人员适当补充。

5. 组长感谢申报单位政府的配合,结束答辩会。

900

 

查阅材料

 

评估组

第一、第二组成员

 

1. 根据分工,查阅文件档案等材料。

2. 认真记录,填写《安徽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评估工作表》相关项。

查看挂牌督导信息系统电话随机访谈督学

 

评估组第三组成员A

 

查看挂牌督导信息系统,并要求现场演示信息系统功能。

1. 查阅责任督学花名册。

2. 随机拨打责任督学电话,访问责任督学工作情况。

问卷调查

(第三组)

评估组第三组成员B

1、对校长、教师进行问卷调查

2、对问卷调查情况进行分析小结。

940

 

 

督学问答

评估组全体成员

参加问答考核的责任督学

1、就督学履职等相关情况进行问答考核。

2、评估责任督学水平,填写责任督学工作水平评估表。

10:20

 

 

 

实地核查学校挂牌情况

各组评估组成员

负责该校的责任督学、学校有关人员

在校门口检查责任督学公示牌悬挂情况。

 

 

 

责任督学介绍学校情况

各组评估组成员

负责该校的责任督学、学校有关人员

 

请责任督学介绍学校情况,包括学校师生人数和比例、学校办学特色、该校本学期督导工作开展情况等。

1025

 

 

责任督学校园巡视

各组评估组成员

负责该校的责任督学、学校有关人员

 

1. 跟随责任督学进入校园,开展校园巡视。

2. 观察责任督学工作情况,评价督学工作的水平。

3. 根据责任督学工作情况进行提问。

4. 要求责任督学分别对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食堂、音美体等功能室、实验室及图书馆等进行巡视,查看相关情况。

1025

 

 

 

查看督学办公条件

各组评估组成员A

负责该校的责任督学、学校有关人员

1. 校园巡视结束后,查看督学办公环境及条件。

2. 查看督学督学工作制度是否上墙,督学专用书籍及报刊杂志订阅。

3、查看督学工作记录、督学推门听课评课记录。

随机访谈教师

各组评估组成员B

 

1. 进入教师集中工作的办公室。

2. 随机访谈教师,调查教师对该校责任督学的了解程度和满意度。

10:30

 

 

 

 

责任督学推门听课

部分评估组成员

跟随责任督学进入课堂听课,观察责任督学听课情况:

1. 观察责任督学推门听课是否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2.观察责任督学是否做好课堂记录。

3. 了解责任督学听课时是否关注到课堂互动、教师教态(仪表、语言、礼貌等)、教师的教学方法和授课方式、教师的课堂教学设计、教学效果等(可在责任督学听课评课结束后提问责任督学)。

课堂结束后

 

 

责任督学评课

各组评估组成员

旁听责任督学跟授课教师的沟通和评课。重点关注:

1. 课后责任督学是否及时与教师沟通评课。

2. 评课是否中肯客观准确,能否帮助教师提高课堂教学水平。

2:30

 

 

实地核查其他学校

各组评估组成员

负责该校的责任督学、学校有关人员

结束学校1实地核查后,按照学校大门口检查挂牌情况-责任督学介绍学校-责任督学校园巡视-随机访谈教师-责任督学听课(根据安排)-责任督学评课(根据安排)的环节实地核查其他学校。

16:00

 

 

 

 

召开工作组会议

评估组全体成员

1.召集全体组员在县督学工作室集中。

2.讨论申报县(市、区)各观测点合格情况。对有分歧的观测点进行协调。

3.各小组汇报各校责任学水平评估结果,汇总形成申报县(市、区)责任学整体工作水平和能力形成评估结论。

4.根据观测点合格情况,形成省级评估结论的建议。

5.根据申报县(市、区)实地核查情况,主持集体讨论形成反馈意见。

第三天8:00

 

 

 

 

反馈意见

评估组全体成员

县级政府分管领导、教育局局长、督导办主任以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专职督学。

将集体讨论形成的意见向申报县(市、区)进行反馈。

备注:以上为参考时间,具体以实际开展工作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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